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3.11W
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罪,是指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着、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誌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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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認定本罪,一看行爲人的行爲是否違反規章制度。如果行爲人的行爲是照章行事的,不違反規章制度,即便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也不構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行爲人雖然違反了規章制度,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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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
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導致事故後果擴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傷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實施下列行爲之一,致使不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搶救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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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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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認定
利用極端主義,實施下列行爲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的規定,以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1、煽動、脅迫羣衆以宗教儀式取代結婚、離婚登記,或者干涉婚煙自由的;2、煽動、脅迫羣衆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司法制度實施的;3、煽動、脅迫羣衆抵制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