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醫用器材標誌 該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也包括個人;既包括生產者、銷售者,也包括購買並使用者。
2、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一般爲故意,過失也可構成本罪。
3、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
第一、行爲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生產、銷售。第二、或者醫療機構或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使用,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
在第一種情況下,生產者、銷售者既可是取得生產、銷售資格的單位和個人,也可是未取得生產、銷售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刑法所關注的是所生產、銷售的產品本身的質量。只要由於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了對人體健康嚴重危害的,即可構成本罪。
在第二種情況下,醫療機構和個人不僅要有購買行爲,而且要有使用行爲。該罪是一種結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對人體健康的嚴重危害結果時纔可以成立。
4、客體
從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爲國家對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次要客體爲公共安全。
懲罰該罪注重的是保護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現一定的危害社會結果後才能構成本罪。如果僅有生產、銷售、購買並使用行爲而沒造成危害結果的不以該罪論處。那麼,其侵犯的主要客體應爲公共安全。因爲即使沒有造成實害結果,但其生產、銷售、購買及使用行爲已經是對醫療用品專門管理制度的嚴重損害。但刑法並沒有將此作爲該罪處理。可見在醫療用品的專門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這兩者中,立法者顯然更傾向於保護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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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區別依本條之規定,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只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才構成本罪。如果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就不構成本罪。另外,行爲人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雖沒有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但銷售數額在五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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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量刑標準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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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概念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是指違反國家產品質量管理法規,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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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提供假藥,是指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