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立案標準
侵犯財產罪1.85W
根據《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資金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進行非法活動”情形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挪用公款罪“數額較大”“情節嚴重”以及“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1、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六萬元以上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2、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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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關於特定款物專門使用的財經管理制度。我國在政府財政支出中特別設立民政事業費一項,包括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便幫助人民羣衆戰勝自然災害,解決生活中的具體困難。這對於安定羣衆生活,以及恢復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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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概念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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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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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司法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5.12.25法發[1995]23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14日發佈,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發佈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