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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量刑標準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1.78W
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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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刑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及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這裏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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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三款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關於行賄罪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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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單位亦可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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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侵犯了國家公司資本管理制度。爲了穩定公司的註冊資本及其正常運作,國家特地透過公司法對我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資方式、額度、轉移出資或抽回股本的原則作了規範性規定,以實現國家對《公司法》規定的各類公司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