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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稅機關如何採集土地使用稅?

單位或個人在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時,使用者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涉及到兩方的主體,一是納稅人,而是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採集土地使用稅,便是徵稅過程。因此,瞭解土地使用稅的採集也是納稅人必須的。那麼,徵稅機關如何採集土地使用稅?本站小編爲您答疑解惑。

徵稅機關如何採集土地使用稅?

一、土地使用稅概念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如何採集土地使用稅?

(一)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爲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爲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爲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爲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二)稅額計算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綜上所述,徵稅機關採集土地使用稅必須按照確定的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和徵收數額來徵收,不能違法徵收。瞭解到徵稅機關如何採集土地使用稅,我們可以更好地確定自己的納稅義務,同時也可以監督稅務機關在徵稅過程中的不法行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