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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租房申請條件2021年是什麼

公租房3.11W

一、武漢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武漢公租房申請條件2021年是什麼

1、本市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年度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3500元),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申請人有穩定的工作或收入來源。

2、新就業職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持有武漢市居住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畢業未滿6年,人均月收入低於3000元(單身3500元);申請人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勞動(聘用)合同,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金或住房公積金;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範圍內無房且未承租公房。武漢市公租房申請流程,城鎮住房困難家庭首先向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或經其委託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新就業職工首先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用工單位統一組織向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二、公租房申請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申請人登陸官網在線申請;

2、然後攜帶規定資料前往預約的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3、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初審;

4、初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由區受理視窗出具《備案回執》,掃描並上傳申請人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門終審;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5、市主管部門按季度會同市規土委、民政、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批量覈查有關條件;

6、終審符合申請條件的,納入輪候數據庫;終審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門駁回申請,出具《駁回申請通知書》;

7、按季度更新並公佈輪候冊。

三、出租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收回公租房?

《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可索賠損失:

(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2)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累計6個月以上的。

(5)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個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公有房屋的。

(8)擅自買賣公有房屋使用權的。

(9)其他嚴重損害出租人權益的。

如果沒有武漢的戶籍,外來務工人員在武漢想要申請公租房的話規定的條件就相對嚴格一些,因爲要求申請者有住房公積金或者正常的繳納社保。公租房的申請羣體是非常的龐大的,但是現有的公租房數量恐怕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所以也只能在申請條件上進行限制了。

標籤:武漢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