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產能申請仲裁嗎
不能,婚姻,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於民事糾紛,也不同程度涉及財產權益爭議,但這類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本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係,需要法院作出判決或由政府機關作出決定,不屬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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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保全執行最新規定有哪些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長,將存款凍結期限從六個月修訂爲一年,將動產查封、扣押期限從一年修訂爲二年,將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從二年修訂爲三年,與審理期限基本相匹配。(二)取消續行保全期限不得超過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規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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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糾紛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透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第二,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透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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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仲裁員需迴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條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迴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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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協議是什麼
1、從性質上看,仲裁協議是一種合同。它必須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仲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們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的一種書面形式。所以說仲裁協議是一種合同。2、從形式上看,仲裁協議是一種書面協議。一般的合同可以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