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管轄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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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這樣處理:一、訴訟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可以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訴,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裁定、駁回上訴的,案件受理費一般應在二審裁定生效後向一審法院交納。法律依據:《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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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訴訟時效中止中斷
律師解析: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依訴訟時效的中止,其已經過的期間仍然有效,待阻礙時效進行的法定障礙消除後,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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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的投訴應具備什麼條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的投訴應具備以下這些條件:(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發生在2年內的;(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所造成的;(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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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經營糾紛是不是可以提起訴訟
律師解析:可以起訴,依照法律的規定,只要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均應受理。所謂具體的事實,並非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