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特徵包括哪些方面
一、著作權的特徵包括哪些方面
(一)作者因創作作品自動產生著作權,不必履行登記、註冊手續;
(二)專有性,即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國際公約或締結雙邊協定外,一個國家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
(四)時間性,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除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性不受保護期的限制外,其他權利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
二、著作權受到的限制有什麼
著作權的時間限制,是指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具體來說,時間限制是對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中的發表權的限制,而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沒有時間限制。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限內,著作權人享有相對完全的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爲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爲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者新聞紀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刊登或者播放在公衆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爲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爲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爲陳列或者儲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對設定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作品翻譯成少數 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權利的限制。
法律一般對物權的保護是無期限限制的,而對於著作權的保護則有期限限制,一旦超過法定的保護期限,著作權將不予被保護。如我國《著作權法》對普通作品的保護期限爲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若是屬於法人作品的話,那麼保護期限的起算點又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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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什麼
一、不適合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什麼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有三種類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護。第一種是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第二種是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作品。它們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規,國家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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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劇本著作權需要多長時間
劇本著作權登記的時間是一個月,劇本作品經作品登記機關覈查後,由作品登記機關發給作品登記證。作品登記證由登記機關製作。登記機關的核查期限爲一個月,該期限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登記的材料之日起計算。《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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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是否可以轉移
律師解析:著作權可以轉移,一般是透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進行。作品原件使用權的轉移,不改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作者死後,其著作權的財產權依照繼承法轉移,保護期限是作者死後五十年;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保護,其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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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著作權法》第47條對上述侵權行爲規定了以下幾種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爲。無論侵權行爲人主觀上有無過錯,都必須停止侵權行爲,防止侵害擴大,以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被侵權人有權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