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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是否屬於著作權法中的“文字作品”

著作權1.51W

一、書法是否屬於《著作權》中的“文字作品”?

書法是否屬於著作權法中的“文字作品”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書法是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文字作品之一,所以是受法律保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權的歸屬是怎麼認定的?

著作權屬於作者,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3款規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爲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爲作者。

1、合作作品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爲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2、彙編作品

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爲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3、委託作品

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透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4、視聽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綜上所述,現在好的書法作品市場價值很大,作家完成作品後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來保護產權。書法是屬於文字作品這一類,依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果是兩人合創的書法作品,則應該共同持有著作權。因爲著作權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找版權保護機構申請仲裁。

標籤:著作權法 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