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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著作權侵權基本規則有什麼?

一、認定著作權侵權基本規則有什麼?

認定著作權侵權基本規則有什麼?

侵犯著作權的認定:

1、違法性。造成損害事實的行爲必須具有違法性質,行爲人才負有賠償責任。否則,既使有損害事實,也不能使行爲人承擔賠償責任。

2、損害事實。它通常是指侵權人所實施的行爲客觀上給受害方帶來了傷害。如果侵權人的行爲給著作權人造成了損害且無法定的負責理由,則侵權人應承擔法律責任。

3、因果關係。即是隻有當侵權人所實施的侵權行爲與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時,侵權人才承擔責任。如果加害人雖然侵權違法行爲,但受害人的損害與此無關,就還不能令其承擔賠償責任。

4、主觀過錯。在侵犯著作權的行爲中,在適用過錯責任的場合,主觀上有過錯的要承擔責任。過錯是行爲人決定其行動的一種心理狀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二、侵犯著作權的行爲有什麼?

1、直接侵權

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複製、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製電影等行爲,均構成對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爲是主要打擊的對象。

2、間接侵權

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爲是他人侵權行爲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對他人的行爲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並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爲。

3、違約侵權

這種侵權行爲主要發生在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著作權。這種行爲既構成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

4、部分侵權

侵權行爲人不是全部複製、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

有侵權的事實,行爲人有主觀過程,可以認定著作權侵權,直接侵權,間接侵權,違約侵權和部分侵權是侵犯著作權的主要行爲,沒有得到著作權所有人的許可,以違法形式複製、改編、發行或出版作品,屬於直接侵權行爲,也是侵犯著作權的主要打擊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