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如何計算實際損失?
一、商標侵權如何計算實際損失?
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侵權案件確定賠償數額時,首先會考慮權利人受到的實際損失。但在司法實踐中,權利人很難對因侵權行爲所遭受的實際損失進行舉證,存在着舉證難的現實情況。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便需進一步考慮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而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完全是侵權人掌握的,在實踐中權利人很難提供證據證明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情況,且侵權人往往也不會提供侵權相關的賬簿、資料等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在此情況下,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標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註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
在商標侵權案件賠償數額確定問題上,當商標侵權人的損失及侵權人的獲利難以確定時,應當將涉案商品的市場價值作爲確定侵權賠償數額的重要參考因素並予以充分考慮,侵權賠償的數額應當與涉案商品的市場價值相對應,當可認定該賠償數額已經達到法定最高賠償額的情況下,對商標權利人主張法定最高賠償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援。法院將涉案商品價值納入賠償數額確定的因素,使侵權行爲人的侵權成本增加,從而達到有效的防止侵權、制止侵權行爲,從而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爲正在實施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商標侵權的四個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爲:
1、必須有違法行爲存在,即指行爲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爲;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爲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爲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爲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爲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爲人的銷售行爲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當企業註冊了自己的商標或者是商品後任何企業和個人都不可以隨意的使用和僞造,我國的法律也是會從各個方面都保障着企業的權益,當出現了侵權行爲後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行爲並立即進行賠償,那麼因爲侵權造成的具體賠償金額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來決定的。
-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要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的認定是:該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可以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侵犯的客體爲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銷售的;客觀方面必須具有經銷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並且經銷金額較大的...
-
一般商標什麼時候辦續展
一、一般商標什麼時候辦續展註冊申請自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至有效期滿後的六個月內均可以提出,商標局均予以接受。期滿前的六個月一般稱爲續展申請期,有效期滿後的六個月由叫續展寬展期,在寬展期內提出的續展註冊申請,申請人除繳納續展註冊申請費外還應按規定繳納...
-
商標法32條搶注的規定是什麼?
一、商標法32條搶注的規定是什麼?《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
-
法律上商標搶注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上商標搶注的定義是什麼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爲公衆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爲,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