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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證過戶是可以的嗎?

宅基地證過戶是可以的嗎?

一、宅基地證過戶是可以的嗎?

1、宅基地證過戶是可以的,但必須滿足定的條件。

單純只有宅基地,宅基地上沒有房子的,不能買賣過戶。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房子可以買賣,但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可以辦理過戶。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因爲房屋屬於私人財產,如果您現在所住房屋的房產證是您弟弟的,經全家協商後,您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關材料申請房屋過戶,到房管所進行產權登記。

3、宅基地上的房屋過戶需要提交的材料

《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二、宅基地的使用權人發生變化,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1、《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條 【宅基地使用權變更和註銷登記】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村民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那麼如果想要將房屋售賣給存集體的其他成員,那麼需要先獲得集體組織的同意,這是由於村民只想有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村集體組織同意後,宅基地的使用權會隨着房屋所有權的變更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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