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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遷,800平房屋只能拿90萬補償,不簽字只能拆了?

我們經常會在電視中看到看到魔術師把大活人變沒的戲法,活生生的一個人怎麼就變沒了呢?但其實在咱們徵地拆遷中也有這種“魔術”,估算360萬的房屋補償,拆遷時只值90萬,當事人面臨數百萬價值縮水的風險,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城中村拆遷,800平房屋只能拿90萬補償,不簽字只能拆了?

下面即明拆遷律師帶大家走進這則城中村拆遷糾紛案例。

800平房屋補償90萬?可週邊房價4500元/平了

這事還要從去年冬天開始說起,陳先生一家住在當地的城中村。前一段時間鄰居說村裏可能要拆遷了,陳先生家可是盼了又盼啊,一家子終於能夠住上新房子了,自己家這800多平的房屋,按照周邊4500元/平的房價,就得賠個三百多萬,一家人以後的日子就要好過點了。

沒過多久徵收方就來找陳先生談房屋補償的事情,徵收方說如果陳先生一家在一個月內搬走,他們便給予90萬的補償。陳先生以爲徵收方記錯了,自己家800多平的房屋,而且證件手續齊全,怎麼會只給90萬呢?徵收方給出的答覆是,其房屋評估下來只值這麼多錢。

幾次溝通下來徵收方仍舊堅持只給90萬的補償。周邊房價都已經4500元/平了,要是90萬就被徵了,豈不是虧大了?陳先生思前想後,這個字不能籤。

未簽字的情況下,房屋被偷拆

在多次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徵收方趁着陳先生一家人外出的空檔,將陳先生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等到陳先生回家後,才發現自己家的房子已經變成了廢墟,房子裏的財物全都被毀損,埋在了廢墟中。這對於陳先生一家人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一家人頓時又急又氣。他找徵收方理論,對方迴應說,一分錢不會少,還是那個價(90萬)補償。

“那也差的很遠啊。”陳先生認識到已經無法透過自身的力量去和徵收方爭取到公正的補償,唯有運用法律武器才能討回公道,於是聯繫了專業拆遷律師幫助自己維權。

沒手續、沒檔案,這是典型的違法強拆

即明拆遷律師根據陳先生提供的資料和案情描述,爲其做了具體法律分析。

“先補償,後拆遷”是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原則。案例中的拆遷方在沒有與被徵收人陳先生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強行拆遷除陳先生的房屋是明顯違法的。

自從201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行政強拆就被取消了”。強制拆遷與否需由法院作出裁決。

合法的強拆是當事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既不簽約也不搬遷,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徵收方會下發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

被徵收人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後,既不執行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滿6個月後,徵收方纔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除。

從本案來看,拆遷人員顯然沒有出示任何檔案,也沒有給當事人自主維權的時間,就匆匆忙忙強制推掉了當事人的房屋。這是很明顯的徵收流程違法。

城中村拆遷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補償

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陳先生的房屋位於城中村。城中村的拆遷情況較爲複雜,不應當只是按照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來進行補償。我們可以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1〕20號)第十二條第二款中找到保障規定。

“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援,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也就是說,可以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對城市房屋的補償標準:“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按照周邊4500元/平的房價,陳先生的房屋補償90萬,確實偏低了,還有200餘萬的爭取空間。

此外,在本案中,徵收方的強拆行爲給陳先生一家造成了財產損失,陳先生一家也可以就此主張合理賠償。

即明拆遷律師想提醒大家的是,拆遷補償糾紛是行政糾紛,屬於法律問題,協商不了,就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遭遇到違法侵權,應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以防發生不可預料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