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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警惕以危房爲由的強拆陷阱

「勝訴公告」警惕以危房爲由的強拆陷阱

戴先生在無錫市xx區xx街道擁有合法房屋,已經被劃入拆遷範圍,近日卻收到xx街道辦作出的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後以危房名義要強拆該房屋,戴先生委託北京市晏清律師事務所幫忙維權。經過律師對於案件的縝密分析:徵收方明顯是想利用危房這個藉口強拆戴先生房屋,減少補償費用,而該問題的關鍵就是危房拆除通知書是否有效,xx街道辦事處不是法律規定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其委託的鑑定公司也不具備鑑定資質,危房鑑定明顯不具備法律效力,故晏清律師以此展開訴訟。

庭審資訊:

審理法院:xx區人民法院

原告:戴先生

委託代理律師:王x峯律師、王x英律師

被告:xx街道辦事處

訴訟要點:

危房拆除通知書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

王x峯、王x英律師認爲,xx街道辦不是法律規定的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也未提供鑑定機構的資質和鑑定人員的資質證明,所以危房鑑定報告從形式到內容都是違反《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而xx街道辦卻就此作出了危房拆除通知書,足以證明xx街道辦行爲的違法性,危房拆除通知書的無效性。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xx街道辦事處作出的危房拆除通知書無效。

在現實生活中,拆遷人們可能也要面對這種非法程序鑑定爲危房後強拆導致自己獲得補償減少的情形。拆遷人往往覺得胳膊拗不過大腿,普通百姓怎麼可能告贏政府呢,只能承認政府的危房鑑定,看着自己的房屋被強拆,卻沒辦法獲得賠償。個人在面對街道辦事處時,往往處於弱勢地位,由於法律知識匱乏,對於法定的鑑定程序、鑑定資格不瞭解,往往難以自己透過法律途徑維權。屆時,損害結果已經發生,很多證據也已經滅失,維權難度和成本也將大大增加,導致最後即便找到專業律師也無力迴天。在此類情況發生時,拆遷人應當儲存好證據,第一時間聯繫專業律師,律師就是拆遷人與徵收方維權訴訟中的重要砝碼,正是有了律師的參與,拆遷人的弱勢地位才得以彌補。律師們從事相關訴訟多年,對於案件的把握、程序的推進都爛熟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