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
一、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
《擔保法》第84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不得留置的物”,承認了當事人可以約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權。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留置權,也可以約定不得留置的物。所以留置權是可以約定排除的。
二、留置權如何約定
《擔保法》司法解釋進一步作出了當事人可以約定全部地排除留置權。該解釋107第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排除留置權,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人行使留置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留置是債權人以繼續佔有控制債務人的財產,迫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方式。留置權是債權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享有的權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換價值的效力。留置是《擔保法》規定的一種債的擔保方式,實質上是法定質權。留置權的取得條件、適用範圍、擔保範圍和留置權的效力、留置權的實現、消滅都由法律明確規定,不允許當事人約定,這是留置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區別之一。
既然留置權是債權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權,也可以預先拋棄留置權。法律雖然不允許當事人任意設定留置權,但是,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應當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留置權。《擔保法》和《擔保法》司法解釋明確了允許當事人預先排除留置權的行使正是基於這一理由。
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排除留置權的,債權人在留置權條件成立時也不能留置該物,只能採取其他措施來實現自己的債權,即使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援。
綜上,留置權是否可以約定排除是當事人在進行相關民商事活動中非常關心的問題,因爲留置權是法定擔保物權,而排除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但是這兩者並不矛盾,約定在先,法定擔保是解決雙方當事人糾紛的一種方式。如果您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請您來電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
-
擔保人承擔債務後如何追償
一、擔保人承擔債務後如何追償?擔保人承擔債務後可以透過協商、起訴等方式向債務人追償。《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
-
夫妻一方不承認共同債務還需要償還嗎?
一、夫妻一方不承認共同債務還需要償還嗎?需要共同償還,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共同償還的。如果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話,就需要一方當事人個人償還了。主張該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的一方,應當積極收集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
-
爲躲避債務夫妻離婚,法院判決連帶清償
爲了逃避120萬元債務,夫妻不惜辦理離婚,這是什麼套路?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殊”的合夥協議糾紛案件。》》案情回顧2005年,胡某、王某和周某,合夥經營賓館。後來,三人簽訂承包協議,胡某承包賓館,向王、週二人支付承包金。2015年,三人又簽訂了《拆遷賠...
-
民間借貸擔保人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2、連帶保證責任,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