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XX公司與楊XX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原告甘肅XX公司,住所地蘭州市西固區莊浪東XX#樓下商鋪。
法定代表人王XX,該公司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賈海寧,甘肅法音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楊XX,男,漢族,1980年8月29日出生,無固定職業,住蘭州市西固區福利西XX。
原告甘肅XX公司訴被告楊X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於2013年12月31日立案受理,由審判員楊XX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託代理人賈海寧到庭參加訴訟,被告楊XX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進行缺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被告於2011年10月10日向原告借款10000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爲5個月,到期後被告並未按約定向原告還款,經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雙方釀成糾紛。故訴至法院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10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6200元;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爲支援其主張,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如下證據:1、借條一份,證明被告向原告借款事實;2、利息計算表一份,證明被告截止開庭之日的利息共計6200元。
被告楊XX未到庭亦未答辯。
關於原告提交的第1、2份證據,雖被告未到庭,但經本庭綜合認定,以上證據具有合法性、關聯性、客觀性,予以確認。
經審理查明,被告於2011年10月10日向原告借款10000元,雙方約定月利息爲2%,於每月9日前結還當月利息,借款期限爲5個月,期間被告並未向原告支付利息,到期後也並未按約定向原告還款。經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雙方釀成糾紛。
本院認爲,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在本案中原告與被告於2011年10月10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雙方簽訂的內容真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故對原告的訴請予以支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一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楊XX返還原告甘肅XX公司借款10000元並支付原告截至開庭之日的利息6200元,於本判決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案件受理費150元,法院專遞資費200元,合計350元,減半收取175元,由被告楊XX負擔。
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 楊XX
書記員 陳XX
-
借條與欠條的區別與時效是怎樣的?
一、借條與欠條的區別與時效是怎樣的借條是出借人寫的,而欠條是借款人寫的。沒有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二十年,但沒有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只有三年。另外,法律對已經註明清償債務期限的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的規定相同,均爲...
-
信用卡鉅額債務沒還利息是多少
一、信用卡鉅額債務沒還利息是多少逾期利息=逾期金額乘以0.05%乘以逾期天數,每日都會收取並且按月計算複利。國家允許的年化利率是金融機構不得超過24%,現在出現了很多不正規的網貸平臺,以收取手續費、砍頭息等方式實際上收取了違法利息,導致債務人在不知情的情況...
-
朋友圈發欠債人照片是不是違法
一、朋友圈發欠債人照片是不是違法債權人追索債權,應當透過合法的法律途徑行使,而不能擅自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私權,否則將會涉嫌違法。債務人欠債不還,債權人的救濟途徑有: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
-
信用卡催收一般是逾期後的多久
一、信用卡催收一般是逾期後的多久?一般爲逾期7到15天,銀行會認爲是不小心忘記了,一般會以發短信爲主要提醒功能。電話催收主要針對超過30天且超過一個賬單期以上的逾期行爲,發短信不管事,銀行會打電話提醒還款。上門催收主要針對超過90天以上逾期,銀行會安排催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