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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上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起訴誰?

一、借條上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起訴誰?

借條上有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起訴誰?

借條上有公司蓋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屬於公司的單位行爲,如果起訴應當將公司作爲被告,法定代表人屬於職務行爲,不能起訴法定代表人個人。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二、起訴借錢不還的程序是怎樣的?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4、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5、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錢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寫借條時,借條上面是蓋了公司的公章,並且同時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那麼最終雙方因爲還錢發生了糾紛,這種情況想要發起起訴,就直接將公司作爲被告發起起訴,因爲就算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的也是他整個公司,所以要起訴,直接起訴公司,要公司來進行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