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不屬於夫妻債務
一、哪些情況不屬於夫妻債務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應認定爲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二、夫妻共同債務怎麼判斷
民法中的債依據債務關係的當事人約定或者依據法定產生,享有權利的一方稱爲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一方稱爲債務人。按照債務承擔,債分爲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屬於由夫妻承擔連帶責任的連帶之債,也就是爲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由夫妻共同來歸還,即使在夫妻離婚後也由夫妻共同歸還。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
3、因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爲付有法定義務的治病,主要指爲夫妻雙方的父母、因爲年老、患病不能維持生活,而夫妻一方對其有有“扶養”義務的父或妻的兄姐,喪失父母的(外)孫子女。即使是妻子借款爲自己的父母治病,而作爲丈夫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歸還責任,而不因爲岳父母不是親父母爲由不承擔債務。
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包括親生子女、養子女、經過配偶同意生育的人工受精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但不包括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一方和他人通姦所生的子女、一方擅自收養的“子女”。
其他應當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一般是: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贈與、經過夫妻雙方同意的支付對非法定撫養、贍養、扶養人的生活醫療費用所導致的債務。比如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借款捐助一個沒有撫養關係的孤兒等等,這種債務如果不經過夫妻雙方同意,在離婚時候這筆債務由夫妻一方承擔(但不得對抗善意的債權人)。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而繼承獲得的財產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因爲繼承而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被繼承人指明遺產只給予夫妻一方的,遺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因繼承產生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個人債務。同理,因贈與、遺贈等也同上。
多數情況下要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爲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那麼就會認爲屬於夫妻債務。要是夫妻不幸離婚的話,則就可以主張就這部分債務進行分割處理。但夫妻之間對債務的清償約定,是不能夠對抗債權人的。
-
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訴共同債權嗎?
律師解析:夫妻另一方能起訴共同債權,只要滿足起訴的條件。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二、夫妻共同債...
-
夫妻一方欠債要如何離婚?
律師解析:離婚應當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單方向法院起訴。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
-
夫妻借錢離婚後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
律師解析:夫妻借錢離婚後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視情況而定。1、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雙方共同承擔。2、如果是夫妻一方...
-
怎樣的債務是共同的?
律師解析:以下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1)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2)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4)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5)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6)夫妻共同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