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審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一、醫療事故審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1、申請處理的醫療事故爭議,是否屬於本級衛生行政部門管轄的範圍;
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醫療主體方,是否具備法定的行醫資格,對非法行醫活動引起的爭議事件衛生行政部門不能按醫療事故爭議立案受理;
3、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請處理時限,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爭議的處理申請,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傷害1年內提出,沒有正當理由在1年後提出的處理申請不予受理;
4、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人,第一,是對患方申請人的認定,是否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處理申請人資格;第二,對醫療機構申請人的認定,如果申請人是醫療機構應當出具醫療機構法定代表簽發的申請書和機構執業許可證複印件,以確認其是否爲合法醫療機構;
5、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有無明確的爭議相對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醫療事故爭議,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二、醫療事故處理申請中要注意什麼
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患雙方當事人均可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醫方提出申請的可以是醫療機構,也可以是相關醫務人員,患方提出申請的應爲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應爲死者近親屬。
2、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時效爲一年。
時效期的計算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受到損害之日算起。
3、衛生行政部門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註明理由。
4、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所在地的縣(市)區衛生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衛生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市衛生局處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爲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③衛生部或本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5、當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提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應以書面形式,並載明以下內容。
①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是患者一方的應包括患者和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申請人與患者的關係,申請時間。
申請人是醫療機構的應包括醫療機構名稱、地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複印件。
申請人是醫務人員的應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具備合法執業資格的證書。
②有關事實。申請人要在尊重事實、尊重科學的基礎上詳細、具體地寫明事件經過,特別是與醫療事故爭議有關的診療過程。
③具體請求。對診療過程的質疑,是否屬於醫療事故,對過錯方進行處理等
④理由。申請人要闡明具體請求的法律依據和醫學原理。
看病診療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意外情況,給患者人身造成損害,嚴重的甚至還有可能直接導致患者的死亡,但在這樣的情況下並非一律都屬於醫療事故,實際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出分析判斷。在進行審查的時候,就不得不考慮到上述幾方面的內容,綜合考慮之後,才能做出最終的判定。
-
醫療事故證據鑑定的主體是什麼?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爲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1、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
-
醫療事故的法律責任有幾種?
一、醫療事故的法律責任有幾種?醫療事故的法律責任有三種:1.行政責任: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主要表現爲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2.民事責任:醫療事故民事責任性質,歷來有不同看法,歸結起來有二...
-
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
一、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醫療事故刑事責任主要是醫護人員利用自己的職務在醫療事故發生後企圖銷燬或者僞造醫療事故的資料,對此,《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刑法》都對其有判定標準。《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這樣的規定:第五十三條衛...
-
醫療行爲引起的過錯責任程度有哪些
一、醫療行爲引起的過錯責任程度有哪些(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無其他因素的影響。(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