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協商不成如何鑑定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專家鑑定組進行。
專家鑑定組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實行合議制。專家鑑定組人數爲單數,涉及的主要學科的專家一般不得少於鑑定組成員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傷殘等級鑑定的,並應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法醫參加專家鑑定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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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應該如何鑑定傷殘級別
標準如下:一、一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三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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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鑑定要哪些材料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2、死亡病例討論記錄;3、疑難病例討論記錄;4、會診意見;5、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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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透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爲四級,並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提供了參考標準。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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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有哪些?
一、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有哪些?屬於醫療事故的條件分別有以下幾點:(1)醫療事故的行爲人,必須是經過考覈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羣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爲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