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如何確認被告
(1)複議機關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爲的,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被告;
(2)複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爲,複議機關就是被告。這裏所說的改變,包括法律依據、事實根據和處理決定方面的任何實質性變更;
(3)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作複議決定,當事人對原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爲被告;
(4)複議機關在法定期間內不作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機關不作爲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複議機關爲被告。
《行政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對應當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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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審批誰監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託機關應當將受委託行政機關和受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爲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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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行政訴訟時效
律師解析:行政複議後不服複議決定的,訴訟時效爲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爲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的訴訟時效爲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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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訴訟期間能否進行強拆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能進行強拆活動。對於當事人的建築物行政機關認爲需要強行拆除的,應當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當事人對此既不提起訴訟也不申請行政複議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對建築物進行強行拆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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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的調節如何表達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是不適用調解的。但是,對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時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