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如何選擇
在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的關係方面,我國採取的是一種“原告選擇爲原則,複議前置爲例外”的模式。
也就是說,除非法律法規作出特別規定,行政複議並非提起行政訴訟之前的必經程序。而在原告選擇方面,既可以選擇先申請複議,再提起訴訟,也可以選擇不申請複議,直接提起訴訟。如果同時選擇了複議和訴訟,則應複議在先、訴訟在後,而不能在訴訟之後再申請複議,更不能複議和訴訟兩種程序同時進行。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5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複議決定爲最終裁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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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和行政裁決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複議和行政裁決的區別:1、性質上不完全相同。行政複議既有行政機關解決糾紛的行政司法性質,又有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的性質;而行政裁決主要是一種行政司法行爲,不具有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的性質。2、調整對象不同。行政複議的調整對象是法定範圍內的行政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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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無法舉證怎麼辦
申請人如果不能履行舉證義務,提供相關事實依據,則沒有以事實依據爲基礎提出的複議請求,複議機關可以不予受理;對於已經受理的,則可以駁回。申請人在申請複議時一併提出行政賠償申請,卻不能承擔對損害事實的舉證義務,複議機關對行政賠償的複議請求不予支援。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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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程序與行政訴訟有發生的先後順序之分嗎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沒有具體的先後順序,如果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可以提複議也可以提起訴訟。在法律、法規沒有規定需要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再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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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後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後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