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判決分爲哪些情形

一、行政訴訟判決分爲哪些情形

行政訴訟判決分爲哪些情形

(一)具體行政行爲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判決維持。

(二)具體行政行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爲: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職權的;

5、濫用職權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二、行政訴訟判決書範本

判決書

(××××)×行終字第××號

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除當事人的稱謂外,與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相同。)

上訴人×××因(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寫明到庭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概括寫明原審認定的事實和判決結果,簡述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其主要理由和被上訴人的主要答辯的內容)。

經審理查明,(寫明二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

本院認爲,(針對上訴請求和理由,就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有無違反法定程序,上訴理由是否成立,上訴請求是否應予支援,以及被上訴人的答辯是否有理等,進行分析論證,闡明維持原判或者撤銷原判予以改判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分四種情況:

第一、維持原審判決的,寫: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第二、對原審判決部分維持、部分撤銷的,寫:

1、維持××××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第×項,即(寫明維持的具體內容);

2、撤銷××××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第×項,即(寫明撤銷的具體內容);

3、(寫明對撤銷部分作出的改判內容。如無需作出改判的,此項不寫)。”

第三、撤銷原審判決,維持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爲的,寫:

1、撤銷××××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

2、維持××××(行政機關名稱)××××年××月××日(××××)×××字第××號處罰決定(複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爲)。”

第四、撤銷原審判決,同時撤銷或變更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的,寫:

1、撤銷××××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行政判決;

2、撤銷(或變更)××××(行政機關名稱)××××年××月××日(××××)×××字第××號處罰決定(複議決定或其他具體行政行爲);

3、(寫明二審法院改判結果的內容。如無需作出改判的,此項不寫。”〕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本判決爲終審判決。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覈對無異

書記員×××

當事人如果對行政訴訟不服氣的,也是可以到上一級行政單位進行起訴,但是進行申訴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如果超過規定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是不進行受理的,如果自己沒有時間和精力辦理,可以委託他人代辦。

標籤:判決 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