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管轄法院怎樣規定的
一、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管轄法院怎樣規定的
《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行政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8號)第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書、行政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書和行政賠償調解書,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第八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爲,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享有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爲,參照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爲的規定。”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九條 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爲,由申請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執行對象爲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受理。
基層人民法院認爲執行確有困難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執行;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決定由其執行,也可以決定由下級人民法院執行。所以,要到被申請人所在地基層法院
二、行政處罰限制
行政處罰適用條件限制
行政處罰適用是指行政主體在認定相對方行爲違法的基礎上,依法決定對相對方是否給予行政處罰和如何科以處罰的活動。
行政處罰的適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行政處罰適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違法行爲客觀存在。
2.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是享有法定的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
3.行政處罰適用的對象是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違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責任能力。
4.行政處罰適用的時效,是指對行爲人實施行政處罰,還需其違法行爲未超過追究時效。
相關的行政機關如具有相應的處罰能力時,應由自身進行處罰。如無法辦理時,應積極的遞交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辦理。遞交時應積極的的遞交案件證據,對這類案件判決進行說明,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時才能夠強制執行這類案件。
-
行政暫緩執行多久受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程序
一、行政暫緩執行多久受理被行政拘留有申請暫緩執行的,收到申請後立即受理,並且要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二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
-
什麼是行政許可,行政許可的作用是哪些
一、什麼是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爲。”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透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
-
行政訴訟勝訴後怎麼申請執行,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
一、行政訴訟勝訴後怎麼申請執行行政訴訟勝訴後,如果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執行生效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行政拘留最多延遲多長時間執行
一、行政拘留最多延遲多長時間執行行政拘留最多可以暫緩執行多少天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暫緩到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結束。《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