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借條有人證嗎?
因借條引起的民事訴訟案件之中並不一定有人證,民事訴訟須舉出有效有證明力的證據,人證是其中的一種,有時需要提供,有時不需要提供。比如借貸關係有約定明確的合同或借據,能夠有力證明其事實存在則不需要人證了,還比如子女訴父母給付撫養費,法理明確是必須給付的就不須要人證了。但也有的須要,比如雙方形成了買賣合同關係,而沒有形成書面合同,相關事項沒有可證明的記錄,但有一個知情人或中間人,則要有人證出庭纔能有效證明事實的本質。
二、借條糾紛起訴時需要哪些證據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爲: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爲,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三、借條法院起訴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債務關係發生之後時若是書寫了借條的,之後遇到多次催繳對方依舊不還錢的情形,債權人可以帶着借條到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受理後,原告還可以繼續收集證人的證詞等相關材料,收集獲得的材料越多,那麼最後勝訴的概率就更大一些。
-
行政訴訟一事不再理標準是什麼?
一、行政訴訟一事不再理標準是什麼?行政訴訟一事不再理標準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實再行起訴和受理。行政救濟實行一事不再理原則。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已經依法...
-
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哪裏?
一、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哪裏?行政處理決定書強制執行由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拒不執行判決如何申請行政拘留
一、拒不執行判決如何申請行政拘留拒絕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不需要申請行政拘留,由人民法院對拒不執行者進行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妨害司法行爲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
-
行政確認是不是具體行政行爲?
一、行政確認是不是具體行政行爲?行政確認是具體行政行爲。行政確認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行政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係或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定、認定、證明(或證僞)並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爲。例如公安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公證機關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