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超期申請的規定有哪些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申請時效爲兩年,超期無法申請,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被依法確認爲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數額有異議的,可申請複議。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爲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爲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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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侵權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實施行政侵犯行爲的人,必須是在行使行政職權的過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二)行爲要件。行政侵權行爲是行政賠償責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三)損害事實。損害的發生是行政賠償責任產生的基礎條件損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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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不起訴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嗎
如果採取了超時限的拘留措施或者採取了逮捕的強制措施,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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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行政賠償範圍
只有違法行政行爲才能構成行政賠償,合法行政行爲不能構成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僅以客觀上行政行爲違法爲要件,而不以行政主體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爲要件。一般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行政賠償的標準、程序以及範圍這些,其實都是在《行政賠償法》中作出了統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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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請求人單獨請求行政賠償的程序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爲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爲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爲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