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受理期限多久?
一、行政複議受理期限多久?
行政複議受理期限,是知道該行政處罰行爲後的60日內。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度日起繼續計算。
二、《行政處罰法》
第十條 【複議申請人、第三人和被申請人】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公民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爲申請行政複議。有權申請行政複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同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爲第三人蔘加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行政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爲參加行政複議。
第十一條 【複議申請】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第十二條 【部門具體行政行爲的複議機關】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行政複議的具體規定,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在行政處罰事由中的異議部分,或者不服行政複議的具體情況提出複議請求,但如果不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的,那麼複議後應當維持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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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有什麼
一、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的有什麼1、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例如行政機關對其所屬的人員或基於內部行政管理關係作出的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人事處理決定。對這些處理決定,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申訴。2、行政機關對民事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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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對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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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證申請行政複議合理嗎?
一、殘疾證申請行政複議合理嗎?殘疾證申請行政複議是合理的。行政複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爲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爲的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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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工傷行政複議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