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作出答覆期限是多久
從正式受理開始計60日內答覆複議決定,若遇到特殊情況,至多90日內可以得到複議決定。複議決定下達一般是在立案後60天,如果案件複雜,可延長1個月。如有複議中止,則分情況而論,具體可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41、42條的相關規定。如對複議決定不服,則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能再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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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決定書是什麼意思
行政複議決定書是指行政機關按《行政複議法》規定的程序,對審理終結的複議案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就全案的具體問題做出處理的書面決定。【法律依據】《行政複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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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在什麼條件下受理
行政複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三)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五)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六)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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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後的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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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政訴訟的範圍和行政複議範圍關係
根據《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訴訟證據規定》 行政複議受案範圍大於行政訴訟範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的,全部屬於行政複議範圍行政訴訟的審查的是具體行政行爲和違法行政行爲,他不審查具體行政行爲的合理性,而行政複議既可以審查具體行政行爲,還可以附帶審查規章以下的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