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和處罰的區別是什麼
(1)針對的對象不同。行政處分針對行政機關內部工作人員;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行政處分一般由與被處分人有從屬關係的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由特定的和法定組織作出;
(3)針對的違法行爲不同。行政處分針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及失職行爲;行政處罰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爲;
(4)制裁的種類不同。行政處分的種類主要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行政處罰的主要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吊銷或暫扣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拘留等;
(5)執行的程序不同。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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