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關於刑事訴訟法上訴的規定是什麼?
我國法律中刑事訴訟上訴的規定有着明確的規定,當發生刑事案件是如果自己認爲判決有問題,這是可以提起上訴的。刑事訴訟法上訴的規定分幾大類,規定中明確了範圍,對於自己的刑事案件能否上訴那就跟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在中國,民事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駁回起訴;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中止或者終結訴訟;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中止或者終結執行;不予執行仲裁裁決;撤銷仲裁裁決;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其中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訴訟保全和先行給付的裁定,當事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刑事裁定主要用於解決訴訟過程中的程序問題,也用於減刑、假釋、駁回自訴等實體問題。行政訴訟裁定主要用於解決程序問題,以駁回起訴、准許或不准許撤訴以及其他由裁定解決的事項。裁定書一般以書面形式作出,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需記入筆錄。第二審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第一審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二)、(三)項裁定,可以上訴。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破產申請不予受理的,應當作出裁定。破產申請人對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上面的解釋,小編相信你應該明白了刑事訴訟法上訴的規定了吧!法律是嚴謹的,是公平的,所以只有去看了,查找了法律的規定我相信大家都會明白的,什麼東西都是有程序的,按照程序辦事,加大了事情處理的公平性,合法性。
-
公訴案件立案後還能撤案嗎
律師解答:滿足一定條件可以。律師解析:公訴案件立案後還滿足一定條件可以撤案。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
-
律師不允許會見已決犯嗎?
律師解析:1、一般來講是可以的。一是判決書下達後,還在10天的上訴期,在上訴期內,原來的一審律師還可以去會見他。2、如果是二審判決下達,或者是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那就要重新委託申訴的律師去會見他。辦理申訴委託手續後,律師去看守所或者監獄去會見他...
-
刑事訴訟中律師隨時可以查閱案卷材料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在刑事訴訟中,律師隨時可以查閱案卷材料。《刑事訴訟犯》第四十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法律依據:《...
-
補充偵查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一、補充偵查的規定主要如下:1、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2、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爲限。3、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