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根據刑訴法最長拘留多久?
一、拘留根據刑訴法最長拘留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先行拘留的條件,不涉及拘留的天數。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長可以達到37天。
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程序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爲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審覈,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因此,對於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應當由公安機關執行,必要時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佈對其實行拘留。然後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絕簽字、蓋章或按捺指印的,執行人員應在拘留證上註明。
三、區別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稱爲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遇有緊急情況,暫時限制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而採用的強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採用的強制方法。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
當公民做出了違法行爲後,都將會受到司法部門的制裁和處罰,司法部門也會根據涉案的具體情節以及造成的後果進行確定,如果司法機關已經充分的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也是可以申請將犯罪嫌疑人進行逮捕,這樣做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預防和減輕對社會的危害。
-
追訴期過了還會去追究刑事責任嗎
追訴期過了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以下不追究刑事責任: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
-
詐騙罪程序怎麼走
律師解答:報案、偵查、審查最後起訴。律師解析:詐騙罪報案處理的程序爲:1、受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2、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立案調查;3、立案後公安機關進行偵查以確定事實和收集證據;4、偵查完畢將案件移交檢察院;5、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材料後決定是否起訴;6、...
-
二審沒新證據還開庭嗎
律師解答:一般是不會的。律師解析:二審沒新證據時,一般刑事案件不會開庭審理。1、二審法官一般會詢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等其他人的意見。2、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形時,法院會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法律依據:《刑事訴...
-
詐騙罪訟訴書怎樣寫
律師解析:涉嫌詐騙寫起訴狀:1、應當寫明寫訴狀的名稱,標明“刑事起訴狀”;2、寫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3、寫明控告被告人侵犯自身權益的犯罪行爲的罪名,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再寫清楚事實和理由,最後寫明刑事訴狀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