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的對象是什麼
“傳喚”是國家賦予我國司法機關的權力,是指司法機關通知當事人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到案的行爲。根據法律的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詢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留持續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且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刑事傳喚的對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對證人或不明確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適用刑事傳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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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人必須參加開庭嗎?
律師解析:本人或委代理人必須出庭。一般情況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應該有代理人等;因爲自訴案件要出示證據,對嫌疑人進行控告,必須有控告人在。如果不到庭的法院會進行傳喚,經兩次依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但是未到庭的,或者沒有經過法庭的許可中途退出法庭的,應該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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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押證有什麼作用
律師解析:換押證的作用是: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與人民檢察院遞次移送交接時,移送機關應當填寫《換押證》作爲憑證。移送的情況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終結後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的,人民檢察院審查或者偵查終結後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檢察院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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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多久會判?
律師解析:一般需要二到六個月。1、偵查階段,對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能超過二個月。2、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之內決定是否起訴,如果案情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十五天。3、審判階段,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應當在受理後的二個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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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筆錄怎麼取
律師解答:警察收集。律師解析:筆錄收集需注意:1、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2、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