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合議庭評議規則是什麼
一、在我國合議庭評議規則是什麼
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評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這一規定體現了庭審的民主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案件經過評議得出符合多數人意見的評議結果。特別是在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核實,以及是否構成犯罪,量刑的適用等方面,如果只聽取個人意見或者僅憑長官意志所左右而不經過充分討論,就會使案件得不到充分的評議,爲形成錯案埋下隱患,同時也失去了組成合議庭的意義。
二、合議庭組成的人員是如何規定的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進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至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行職務,同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
人民法院審判上訴和抗訴案件,由審判員三人至五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合議庭的成員人數應當是單數。
合議庭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判案件的時候,自己擔任審判長。
三、合議庭評議
合議庭評議是合議庭全體成員討論和議決案件處理結果的活動。中國刑事訴訟法決定,在法庭審理進行到被告人最後陳述以後,審判長宣佈休庭,然後合議庭根據已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評議,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適用何種刑罰或免除刑罰的判決。評議祕密進行。合議庭成員不論是審判員或陪審員,在評議中均有同等權利。評議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同意見應記入筆錄。對重大或疑難案件,可在評議後提請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合議庭是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重要表現形式,中國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訴訟法都規定,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組織形式有兩種,即獨任制和合議制。在民事訴訟中,除第一審程序中的簡單案件適用獨任制進行審判外,二審、再審、重審及一審中的非簡單民事案件,一律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世界各國法律都規定了合議庭制度,可見,合議庭制度在審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國關於合議庭評議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由於大家對於合議庭評議的法律知識意識薄弱,在遇到此類之間時候,不能簡單有效的解決。但是,爲了保障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拿起法律武器爲自己維權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詐騙罪要開庭嗎
律師解答:要開庭。律師解析:要開庭。應用不同程序處理的詐騙罪也有不同開庭時間:一、對於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立案後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後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二、對於案情較爲複雜,爭議較大或者案件爭議標的較大...
-
詐騙罪被關要怎麼見面
律師解答:可以委託律師。律師解析:在案件偵查期間,可以委託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處於羈押狀態,家屬無會見權益,該狀態只有辦案人員和代理律師才能會見嫌疑人。所以只有聘請律師進行會見了解案情。律師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爲其提出申訴,同時有權爲其提出申請變更...
-
犯詐騙罪有案底嗎
律師解答:有。律師解析:只要立案經過司法判決就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詐騙罪這種刑事處罰的記錄能夠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
-
律師不允許會見已決犯嗎?
律師解析:1、一般來講是可以的。一是判決書下達後,還在10天的上訴期,在上訴期內,原來的一審律師還可以去會見他。2、如果是二審判決下達,或者是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那就要重新委託申訴的律師去會見他。辦理申訴委託手續後,律師去看守所或者監獄去會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