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賠償協議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一、刑事賠償協議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1、刑事賠償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和解協議賠償過高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已經履行的刑事和解協議不可以再反悔。
已履行刑事和解禁反悔爲充分發揮和解程序功能,防止出現“花錢減刑”等損害司法公正的問題,法院可以主持協商以達成和解。
2、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
3、已經履行和解協議的不得反悔。雙方當事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已經達成和解協議並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和解協議已經全部履行,當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證據證明和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
此外,和解協議約定的賠償內容應當在協議簽署後即時履行。
二、刑事和解協議效力的雙重性
刑事和解協議是公法領域的一種刑事契約,它應當具有雙重的效力,即同時具有民事和刑事兩重效力,而不是僅僅具有刑事上的法律效力。具體體現在:
1、如果這一刑事契約只產生刑事上的效力:程序上,和解程序終止,恢復到普通程序;實體上,公權力機關可能根據當事人違約責任情況在刑事責任處理問題上重新考量。那麼刑事和解協議本身對當事人都是沒有約束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由違約,沒有實際效力的協議其存在價值值得商榷,同時也褻瀆了法律的嚴肅性和威懾力。如果和解程序的終止具有相當程度的隨意性,也必然造成訴訟效率的降低和訴訟成本的提高。
2、在有明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中,法律對加害人的行爲除了有《刑法》上罪與刑的認定外也有民法上侵權與賠償責任的認定,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爲遭受損失的案件,《刑事訴訟法》規定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對同一行爲評價體系的雙重性必然帶來法律責任的競合,加害人犯罪行爲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刑事案件的犯罪主體,一般不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還需要支付給受害者賠償金等刑事責任。在刑事案件的審理過錯之中,司法機關是不會禁止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的,只要協商後的賠償數額合適,那麼刑事賠償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該賠償多少錢
因爲故意傷害他人,而導致他人死亡的,應該怎麼賠償呢?賠償的標準又是什麼?故意傷害他人以後,人員在搶救期間的費用是需要賠償的。如果是搶救無效,死亡以後還需要賠償喪葬的費用、死者被撫養人的生活費、死亡後的補償費以及受害人的親屬在辦理喪葬事宜等支出的一系列...
-
錯判入獄國家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一、錯判入獄國家賠償的標準是什麼?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1)造成身體損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
-
申請刑事賠償的主體有哪些
一、刑事賠償的主體有哪些刑事賠償是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違法行使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而依法應負的一種賠償責任。刑事賠償的主體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使國家偵查、檢...
-
關於國家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關於國家賠償規定是什麼?關於國家賠償規定是如果有法定的國家賠償申請的話,需要當事人自己提交書面的申請,然後由國家賠償委員會決定是否賠償。民事國家賠償範本內容是需要寫清楚賠償申請人的一些基本的身份方面的情況,之後就是明確國家賠償申請以及理由,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