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一、醫療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醫療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條【患者隱私和個人資訊保護】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資訊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資訊,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資訊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醫療機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表現形式主要是,醫療機構把患者的隱私和個人資訊泄露給了其他人或其他機構,醫療機構是有替患者保密義務的,這種做法嚴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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