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僞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所謂提供,是指將虛假的有關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資訊故意傳播或擴散。既可以提供給個人,又可以提供給單位;既可以是當面口頭提供,又可以不面對他人而採用書面、影視、計算機等方式提供;既可以單個地提供,又可以成羣成批地提供。但無論其方式如何,其所提供的必須與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相關且必爲虛假的資訊。如果與證券發行,證券、期貨交易無關或者所提供的不是虛假的資訊,則不構成本罪。至於虛假資訊的來源,既可以是自己編造的,又可以是他人編造的,但來源如何都不會影響本罪成立。
所謂僞造,在這裏是指按照證券、期貨交易記錄的特徵包括形式特徵如式樣、格式、形狀等內容特徵,採用印刷、複印、描繪、拓印、石印等各種方法,製作假交易記錄冒充真交易記錄的行爲。所謂變造,是指在真實交易記錄的基礎上,透過塗改、剪接、挖補、拼湊等加工方法,從而使原交易記錄改變其內容的行爲。所謂銷燬,是指將證券、期貨交易記錄採用諸如撕裂、火燒、水浸、丟棄等各種方法予以毀滅。所謂誘騙,是指採取提供虛假的資訊或將交易記錄加以銷燬的方式,以對投資者進行欺騙、引誘、誤導,從而騙取投資者信任使投資者買賣讀證券、期貨合約的行爲。
本罪爲結果犯,只有因行爲人的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僞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的行爲造成了實際的嚴重後果才能構成本罪。否則,即使有上述行爲,但沒有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或者雖有實際損害後果但不是嚴重的後果,都不能構成本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只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單位,才能構成本罪。非上述人員、單位不能構成本罪而成爲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爲虛假資訊而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證券、期貨交易記錄仍決意僞造、變造或者銷燬,並且具有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的目的。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投資者買賣證券或者期貨合約的行爲,是需要根據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是基於實際的涉案金額大小來進行認定的,誘騙投資者購買的金額越大,那麼情節越重。
-
故意傷害罪是如何量刑處罰的
故意傷害行爲,要求在造成了受害人輕傷或重傷或者死亡情況的時候,才能以故意傷害罪對行爲人定罪處罰。而要是造成的僅僅是輕微傷的話,那此時不會認定爲犯罪,僅僅是違法行爲。而在構成犯罪之後,此時對故意傷害罪是如何量刑處罰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介紹。一、故意...
-
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
一、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什麼?介紹賄賂罪犯罪中止的規定是從事賄賂罪的中介工作,因爲自己一直以內的原因來進行停止。我國刑法第24條第1款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據這一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
-
犯罪中止有罪嗎
犯罪中止是會構成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爲。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
-
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
一、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可能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若是挪用公款的行爲同時滿足以下構成要件的,則構成挪用公款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