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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借錢算非法集資嗎?

請問借錢算非法集資嗎?

最近幾年,明間借貸很流行,並且對我們國家的經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很多人因爲借錢的數額較大被告到法院稱其非法集資,因此就需要我們先行了解非法集資和借錢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借錢算非法集資嘛?下面小編帶一起來了解一下二者的相關資訊。

一、什麼是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又稱“民間信用”或“個人信用”,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爲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我國的民間信貸的存在由來已久,近年來隨着國家利率政策的調整以及受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難的影響,民間借貸市場更趨活躍,呈現出借貸規模日趨擴張、借貸用途日趨多樣的形式,對金融業的影響日漸加深,已經逐步引起社會上尤其是金融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

二、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本質區別

非法集資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透過媒體、推介會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四)、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個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單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時,《解釋》還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集資。

在“四個169817條件”基礎上,最高法還列舉了10種具體的非法集資形式,可以分爲三大類:

1、是假直接投資項目。比如,在房產界中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以轉讓林權並代爲管護、以代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2、是假間接投資。比如,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3、就是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所以,民間借貸古已有之,向親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間借貸,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金融活動,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沒“非法集資”一說。但是,一旦透過現代媒體廣而告之,個人吸收存款的對象超過30人以上,就可視爲非法吸收存款。我國刑法有“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爲10年,後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區別在於,後者不僅破壞“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佔有(包括捲款潛逃、個人揮霍)集資款爲目的。

借錢算非法集資嘛?從上述文章我們可以看出,對於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主要還是看這些錢用於什麼目的,其次就是借款的針對對象不同,由於非法集資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數人而民間借貸則相反,這一點還是比較好區分開來的;此外就是兩者所承擔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