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立功,立功是如何認定的
一、如何認定立功
“立功必須是犯罪分子本人實施的行爲。爲使犯罪分子得到從輕處理,犯罪分子的親友直接向有關機關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應當認定爲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
《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據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應當指明具體犯罪事實;據以立功的線索或者協助行爲對於偵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實際作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犯罪分子檢舉、揭發的他人犯罪,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動,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認定爲有重大立功表現。
二、立功是如何認定的
《意見》明確規定,據以立功的線索、材料來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認定爲立功:本人透過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徑獲取的;本人因原擔任的查禁犯罪等職務獲取的;他人違反監管規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負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提供的。
《意見》還指出,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時沒有指明具體犯罪事實的;揭發的犯罪事實與查實的犯罪事實不具有關聯性的;提供的線索或者協助行爲對於其他案件的偵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實際作用的,不能認定爲立功表現。
根據法律中的規定,立功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爲,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行爲。立功表現對量刑有重大影響,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分子到案後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如果犯罪後有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的,在審判時可以作爲重要的辯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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