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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願與公平原則。但在現時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爲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行爲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交易,就具有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強迫交易罪的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對於任何公民來說,若是遇到了單位、其他的公民,強迫自己轉讓或者是購買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等的情形,可以收集對方強迫自己的證據,然後直接帶着這些證據,到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

標籤:強迫 要件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