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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訴訟程序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訴訟程序有哪些?

隨着私家車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越發的頻繁,因此交通肇事事件也便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交通肇事不僅危害了人們的生命,更是給社會帶來了惡劣的影響,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當發生交通肇事後,對交通肇事進行訴訟時需要嚴格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來進行,本站小編就將在本文中爲大家介紹一下交通肇事罪的訴訟程序。

訴訟包括司法機關對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起訴、拘留、逮捕、審判;對民事案件的受理、調查、收集證據、調解,以及當事人起訴、應訴、提供證據、進行辯論或辯護等。

對經過調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且歸自己管轄的,應當立即轉爲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進行,製作《呈請立案報告書》,報經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後,應當進行偵查,全面客觀的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材料,並予以審查覈實。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對於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立案,與其它刑事案件有所不同。因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只有在分清當事人責任的基礎上才能確定肇事者是否有罪。作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沒有作出事故認定書前,對很多交通肇事案的責任是不明確的,也就是說對能否構成刑事案件是不明確的;因此作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很多交通肇事案只有在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後,才能知道應該適用什麼樣的程序,是該適用一般事故處理程序,還是適用辦理刑事案件程序。作爲辦案人員一定要在這個問題上把握準確。

對於符合破案條件的案件,辦案部門應當製作破案報告,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破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犯罪事實已有證據證明;

(二)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歸案的。

破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案件偵查結果;

(二)破案的理由和根據;

(三)破案的組織分工和方法步驟;

(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見。

偵查終結的案件,偵查人員應當製作結案報告。

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是否採取了強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四)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

偵查終結案件的處理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重大、複雜、疑難的案件應當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偵查終結後,應當將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按要求裝訂立卷。向人民檢察院移送案件時,只移送訴訟卷,偵查卷由公安機關存檔備查。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法律手續完備,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應當製作《起訴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以上的介紹就是關於交通肇事罪的訴訟程序,相信大家透過介紹也都有所瞭解了吧,也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爲大家提供幫助。我們都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再也不可能挽回,所以大家一定要慎重對待生命。駕駛尤其如此,因爲駕駛時關係到的不僅僅是自己一個人的生命安危,還有他人的生命,所以正視交通安全是很有必要的。當然,如果大家還有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隨時向本站網站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