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搶劫和入室搶劫的區別是什麼的
搶劫,指行爲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或者持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財物或者立即將財物搶走的行爲。
入室搶劫,是指爲實施搶劫行爲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對於入室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適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爲,應當認定爲入室搶劫。
入室搶劫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比起搶劫來說嚴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一、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什麼?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的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
-
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老公和別人有小子並不認定爲重婚,還需要存在重婚的事實證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爲。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
-
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暴力取證是行爲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所謂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
-
什麼行爲會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行爲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