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追訴時效是什麼意思的?

一、追訴時效是什麼意思的?

追訴時效是什麼意思的?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爲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超過上述期限,追訴時效即告終止,不再追訴。追訴時效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在追訴時效期限內怎麼追訴?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在追訴時效內的,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後,符合起訴條件的,要向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犯罪的行爲進行起訴的行爲是有相應的時間限制的,再追訴的時間內可以對犯罪分子進行追訴,追訴的流程包括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透過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合格之後才確定立案。

標籤:追訴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