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的適用情形是什麼
刑事處罰的人身刑當中,無期徒刑可以說是最嚴厲的,即使日後有所減刑,那麼實際執行的刑期也是很長的。而實踐中,只有符合情形的案件,才能判處犯罪分子無期徒刑。那到底無期徒刑的適用情形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無期徒刑的適用情形
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嚴重、民憤較大、社會危害性特別大的犯罪分子,爲維護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刑法給予這類犯罪分子以剝奪終身自由和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如八二年、八三年開展的從重、從快、從嚴的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奠定了改革開放的良好社會秩序,當然,這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從嚴處置各類嚴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擊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監獄執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勞動能力的,同時強制參加勞動,接受勞動改造。
無期徒刑的一般適用情形: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如輪姦婦女,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2、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爲無期徒刑。
二、無期徒刑能不能減刑
無期徒刑可以減刑。
根據刑法的規定,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爲: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爲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爲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兩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對於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無期徒刑的適用情形內容,對於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來講,並不是就要將牢底坐穿,此時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現的,那麼還是會減爲有期徒刑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
-
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搶奪國家機關的證件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
-
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
一、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把假幣當做真幣誤收,後來並沒發現是假幣,在購物時當真幣繼續使用,因其主觀上沒有使用假幣的故意,因而不構成犯罪。但是,誤收假幣而後故意使用,其實質上仍是一種行使、使用的行爲。對誤收假幣後故意使用的行爲,除主觀惡性小、情節輕微、數額...
-
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
一、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人民檢察院發現保證人沒有履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應當通知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對保證人作出罰款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具體的義務如下:(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發現...
-
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爲累犯
一、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爲累犯認定累犯時,前罪和後罪需要獨立的,如果後罪是因爲前罪而構成的,不屬於累犯,後罪屬於漏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