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聾又啞或者盲人犯罪如何承擔刑事責任?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本條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又聾又啞或者盲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爲又聾又啞或者盲人,雖然生理上有缺陷,但其並未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不屬於無責任能力的人,因此,應當對其造成危害結果的行爲負刑事責任;二是對又聾又啞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行爲人具有又聾又啞或者眼睛失明的生理缺陷,屬於生理髮育不健全的人,在社會生活中,接受教育、瞭解事物,都會受到一定限制和影響,辨認事物的能力也會低於正常人。
因此,對他們的處罰要輕於正常人。但由於具有上述生理缺陷的人實施犯罪的情節,造成危害結果的嚴重程度,以及行爲人具有的生理缺陷等具體情況不同,處罰的輕重程度也應不同,因此,本條規定對“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所謂“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是指根據行爲人的上述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是必須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危害後果嚴重的,也可以不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處理這類人犯罪,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現代刑罰注重於兩個目的:一是特殊預防,懲罰改造犯罪分子,預防他們走上犯罪道路。殘疾人由於其自身生理或者心理的缺陷,其再犯能力較差,透過非刑罰手段可以有效防止本人重新犯罪時,就不應付之刑罰。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不同的人犯罪其對應的處罰也是有差距的,並不是所有人的處罰都完全一致,如果是上述中說的聾啞人或者盲人的話,雖然犯罪,但是會根據其實際情況來處罰,不是完全不罰,也有按正常處罰的情況,這個都需要從實際情況出發。
-
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惡勢力團伙如何認定
一、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透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援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
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
一、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1、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爲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
-
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量刑標準
一、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量刑標準1、犯本條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