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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司法鑑定需要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委託司法鑑定需要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民事訴訟或者是刑事訴訟中,原告爲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很多時候都會配合法院調查取證,而如果是涉及到需要進行司法鑑定的時候,原告這時一般會委託進行,但是在委託司法鑑定需要的基本條件是什麼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資料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委託司法鑑定需要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1、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鑑定意見。

3、司法鑑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鑑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委託鑑定事項的用途及鑑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鑑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4、對提供的鑑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5、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透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託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鑑定業務範圍的;

(2)鑑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鑑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鑑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鑑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鑑定技術規範的;

(5)鑑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鑑定能力的;

(6)不符合本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理由,退還其提供的鑑定材料。

7、司法鑑定機構決定受理鑑定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司法鑑定協議書

在委託進行司法鑑定時,一般的委託司法鑑定需要的基本條件都是委託人向鑑定機構提供真實且完整的鑑定資料才能進行,因爲資料的完整度直接關係到鑑定結果,並且在鑑定期間委託人不能直接的提出自己的鑑定意見,以免干擾到正常的鑑定結果。

標籤:委託 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