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取保候審解除流程是哪幾個步驟
第一,檢察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直接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或者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律師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請,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決定取保候審後,由辦案人員填寫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取保候審通知書,經部門負責人審覈,由檢察長決定。再由承辦人員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證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告知其各自應當遵守的規定及承擔的義務,違反規定和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等,並要求其出具保證書、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區別以下情形辦理: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接到有關材料後,對採取保證人擔保的,及時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對採取保證金擔保的,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交納保證金,並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在取保候審執行過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有關規定,沒收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並區別情形,責令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變更強制措施。保證人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對保證人罰款。公安機關應將沒收保證金、罰款的決定及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檢察機關。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有關規定,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應將保證金退還,並要求被取保候審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蓋章。
第三,取保候審的解除、撤銷及變更。根據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人民檢察院決定解除、撤銷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解除、撤銷取保候審決定書,寫明理由及決定事項。決定書應送達被取保候審人,通知執行機關,退還保證金。有保證人的,還應通知保證人,以解除其保證義務。人民檢察院決定變更取保候審的,應制作變更取保候審決定書,寫明變更理由及變更後的強制措施,原取保候審自然失去效力。變更決定應通知保證人、執行機關。在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審時,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沒有妨礙偵查、逃避起訴的情況,交納的保證金是要全數退還的。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偵查階段符合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的,親屬有權利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可以委託律師出面辦理取保的事宜,申請獲准後犯罪嫌疑人在取保期間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定不要做出違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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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何時可以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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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法對包庇罪既遂量刑會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要經過以下手續:1、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2、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在七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3、取保候審時,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法律依據:《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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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具體包括: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需要及時到案;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居住的市、縣;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干擾證人作證;4、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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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期限怎樣計算的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從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之日起開始計算。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