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保候審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取保候審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
取保候審最佳時間是什麼時候並沒有規定,一般是越早辦越好,任何一個訴訟環節都可申請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8條的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因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體採取多長的期限缺乏明確的規定,檢察、法院都規定在各自環節對被告人重新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期限重新計算,那麼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最長可能有36個月的取保候審。而案件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環節的期限一般都不得超過一個半月,3個階段之和也才4個半月,確定12個月取保候審期限明顯過長。
取保候審期限過長,不利於公安機關提高辦案效率,容易產生候而不審的現象,也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公安機關長時間不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常出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爲案件已經結案而離開居住地的現象。
二、取保候審保證人具有哪些義務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承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爲,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作爲司法機關在案件審理時的一種強制措施和手段,當事人應當嚴格依據實際造成的違法事實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對於取保的辦理,一般還需要由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提交相關材料來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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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判處緩刑能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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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審退還保證金後還會被提起訴訟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解除取保候審,說明立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認定嫌疑人蔘與了犯罪。所以,在沒有新的證據之前,他們不會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但不是徹底沒事,如果公安機關找到了新證據,還是會被起訴的。法律依據:《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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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後逮捕了44天了,還能取保嗎
律師解答:可以取保候審。律師解析: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拘留後就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有:1、對於行爲人的犯罪行爲,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2、由於行爲人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有危害的;3、由於行爲人的羈押期限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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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可以夠申請取保候審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