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會傳喚被告人嗎
強制措施3.31W
律師解析:傳喚還是抓人要根據犯罪的情節判斷,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也可以在傳喚的同時進行刑事拘留,只有經過合法手續批准的,纔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後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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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刑拘和羈押算不算刑期
律師解析:不算在服刑,因爲在羈押期間還只能說是有犯罪嫌疑,有沒有罪要法院判決後才能確定。判刑後,羈押時間可以根據刑罰來折抵刑期:1、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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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傳喚的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1、經公安派出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人批准;2、使用傳喚證傳喚。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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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該怎樣處理
律師解答:應中止執行。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應中止執行,待對方有財產可執行了再申請恢復執行。如果肇事者喪失勞動能力無力償還的,只能由法院判決終止償還。強制執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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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5天有案底嗎
律師解答:不一定。律師解析:不一定:1、如果是刑事拘留後如發現屬於不應起訴或起訴後宣告無罪的情況不會留案底,但如果行爲人確實構成犯罪的,法院判決生效後會有案底。2、如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會留有案底,因爲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