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2021賠償金都有哪些規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會發生這樣一種情況:可能是由於當時客觀條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審理人員個人職業操守的不夠,會造成有冤假錯案的發生,近年來我國也一直在進行這一類案件的審理。如果確定是錯判,國家是需要給予賠償的。那麼,國家賠償法賠償金都有哪些規定?
2018國家賠償新標準:
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5月31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258.89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國家統計局2017年5月27日公佈,2016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爲67569元。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爲258.89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7年5月31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的依據
據我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做出賠償決定。賠償義 務機關在規定期限內未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賠償義務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國家賠償主要方式:
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的計算標準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爲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撫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以上就是“國家賠償法賠償金都有哪些規定?”具體回答。如果是行政處罰出現問題,其實糾錯還是比較容易的。但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出現錯判或者是誤判的話,就會對當事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因爲案件的糾錯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很可能當事人就已經被判處或者死亡,雖然積極的賠償是一種彌補的方式,但是給其家人帶來的傷害是深遠的,所以還是建議執法機關在辦案的時候真正的做到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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